“土方”泡药酒?当心中毒造成肝损伤******
文/羊城晚报记者 薛仁政 通讯员 韩文青
过年,有些人会拿出珍藏的药酒来喝,但如果不谨慎地选择药材或者胡乱地泡药酒饮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介入科熊斌主任提醒市民,不要在街边或地摊上购买“土药材”泡酒饮用,以防“中毒”,“临床当中遇到不少这种药物性肝损的患者,特别是老年人更要警惕,如果出现腹胀腹痛、皮肤变黄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喝了一年“土三七”
导致急性肝损伤
68岁的张大爷身体硬朗,两年前去外地旅游时,在地摊上购买了一种药材“土三七”,据说可以缓解疲劳、活血化瘀,张大爷回家后拿它泡酒,每天饮用。一年多之后,他总觉得不舒服,吃不下东西,眼睛也越来越黄,时常感到腹胀腹痛,人也没什么力气。张大爷到医院做了一番详细的检查,结果被诊断为急性肝功能损伤,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腹水,如果不及时治疗,还会有生命危险。
张大爷非常疑惑,自己从来没有发现肝脏有问题,也没有肝炎,怎么肝功能受损了呢?经过医生诊断,这才知道与自己长时间饮用不明配方的药酒有关,是非常典型的药物导致的肝窦损伤,继发门脉高压,医学上称之为“肝窦阻塞综合征”。
据熊斌介绍,肝脏是人体最大的代谢器官,平时服用的大多数药物都要经过肝脏和肾脏代谢,当所用药物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会造成药物以及代谢产物的蓄积,另外有些药物有较强的肝毒性,稍有不慎就可以对肝脏造成直接的损伤。
街边药材不能买
煲汤泡酒需谨慎
“患者的肝脏已经出现非常明显的灌注不均匀,而且出现腹水,黄疸升高,如果不进行干预,风险很大,我们建议他尽快接受TIPS(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手术。”熊斌说道。幸运的是张大爷的手术很成功,当天就已经可以下床活动,术后三天便康复出院了。
熊斌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去街边或旅游景点等购买药材,无论是煲汤饮用还是泡酒饮用,长期服用都有可能会出现药物性的肝损伤。如果需要购买中药材进行保健,建议去正规医院或者药店进行咨询和购买,并在医生指导下服药。服用药物后,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如皮肤、巩膜发黄、腹胀腹痛等不适,一定要及时就医。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